2024年12月25日,新修訂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普及法》(以下簡稱科普法)開始施行,我國科普事業進入了新的發展階段。
科普法著重強調“科技企業應當把科普作為履行社會責任的重要內容”,以法律條文的形式將科技企業的科普責任予以明確,督促其切實履行。科技領軍企業是國家創新體系中重要的國家戰略科技力量,應在國家科普能力建設中擔重任、挑大梁,為我國科普事業作出更大貢獻。
科技領軍企業開展科普具有顯著優勢(小)
一是,集聚大量優質科技資源,科普活動具有堅實基礎。
2022年,全國投入的R&D經費與人員均有四分之三以上分布于企業,科技領軍企業的優勢尤為突出。因此,科普法“鼓勵企業將自身科技資源轉化為科普資源,向公眾開放實驗室、生產線等科研、生產設施,有條件的可以設立向公眾開放的科普場館和設施”。
例如,中國電信集團將中國電信博物館打造為傳播電信科技、科普知識的文化場所,該博物館被評為全國科普教育基地,面向社會廣泛開放,定期組織科普講座、研學活動,邀請電信專家為公眾講解前沿通信知識,讓民眾近距離感受電信科技魅力。
二是,作為創新鏈、產業鏈融合的關鍵一環,可為科普活動提供鮮活素材。
從創新鏈來看,科技領軍企業是創新鏈形成閉環的關鍵,深度參與從基礎研究、技術研發、成果轉化到產業應用的每一個環節,積累了全方位、系統性的知識體系。從產業鏈來看,科技領軍企業與上下游企業具有密切的合作關系,積累了豐富的產業應用案例,可作為科普素材向公眾生動地展示科技如何改變生活、推動社會發展。
例如,2024年末,科大訊飛成立了科普研究院,探索AI領域科普新范式。在“科普for AI”方面,打造AI科普展品和課程,推動面向公眾的AI科普;在“AI for科普”方面,利用AI領域最新技術成果賦能科普活動,推動內容和形式的雙重創新,提升全民科學素質。
三是,體制機制相對更加靈活,為科普活動提供廣闊空間。
科技領軍企業資源調配自主性更強,能夠根據實際工作需要,靈活抽調人員、投入資金于科普活動中。此外,通過物質、晉升、榮譽等多種激勵方式,科技領軍企業能為員工參與科普工作注入更多動力。
例如,比亞迪集團將企業科普與課外研學相結合,推出“我迪朋友們——灣區千名學子走進比亞迪”系列活動。并且,捐資30億教育慈善基金,用于高校獎學金及新能源技術科普,并向國內主要科技館等機構捐贈科普設備,推動新能源汽車技術的啟蒙和普及。
科技領軍企業加強科普的三大著力點(小)
不過,當前我國科技領軍企業的科普工作依然存在若干問題。例如,科普經費中企業投入占比較小;科普產業化不足,科普企業規模偏小;科普人才少且分布不均,職業發展路徑不明確等。
在我國科普事業發展的新階段,科技領軍企業應重點把握以下三方面。
一是盤活存量,推動科技資源科普化。可有針對性地開展科普能力培訓,建強企業科普人才隊伍;在部分研發項目中,適當設置一部分專門用于科普活動的經費,擴大研發成果影響力;對外開放部分科研基礎設施,打造企業科普基地;通過建立數據開放社區、參與開源數據集建設等方式,提升公眾對數據等科技信息資源的認知。
二是擁抱變量,推動數智賦能科普。科技領軍企業應積極將大數據、人工智能、空間計算等新興技術應用于科普活動中。通過創新手段豐富科普產品形式,深度挖掘優質內容,積極探索諸如虛擬現實科普展、智能科普問答等多元形式,在滿足社會大眾多樣化體驗需求的同時,提升科普產品的科技附加值。
三是尋找增量,推動科普事業創新發展。科技領軍企業應主動從內外部兩個方面推動科普活動變革,開創科普工作新局面。對內,推動完善體制機制,在績效評價體系中綜合考慮科普工作貢獻,為科普活動打造良好內部環境。對外,推動企業對外開放與合作,與政、產、學、研、用各界廣泛協同、深度合作,打造科普“朋友圈”。注重科普工作的國際交流與合作,推動企業科普產品走出去、講好中國企業創新故事。
(作者楊國梁系中國科學院科技戰略咨詢研究院研究員,趙騰宇系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院分析師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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